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臺北市106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

教育部師鐸獎初審

大會主題

臺北市106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主題徵選

中華民國106年2月3日北市教綜字第10631303300號函頒

  • 一、目的:

    為喚起社會大眾重視「尊師重道」之傳統美德及激發教師教育熱忱,公開徵選特殊優良教師表揚主題。
  • 二、主辦單位:

  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  • 三、承辦單位:

  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
  • 四、協辦單位:

    臺北市高中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高職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國中家長會聯合會、臺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。
  • 五、參加資格:

   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民眾均可參加徵選
  • 六、主題內容:

    應力求詞簡意賅,符合弘揚師道精神,文字以14字以內為限,主題涵義說明以100字為原則。
  • 七、參加方式:

    請填妥徵選表後(如附件1)請以下列方式擇一寄送:
    • (一)郵寄:「1106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36巷15號,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學務處收」,請在信封上註明「臺北市106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表揚活動主題徵選」字樣。
    • (二)傳真:(02)23452383「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學務處」
    • (三)電子郵件:傳送至stu_stu@saihs.edu.tw
    • (四)連絡電話: (02)27226616轉331
  • 八、收件日期:

    自106年3月1日(三)~ 3月31日(五)止。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
  • 九、評選:

    由承辦單位聘請評選委員評選之。
  • 十、公告日期:

    106年4月20日(四)由承辦單位公告於相關網站,並通知得獎人;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  • 十一、獎勵:

    • (一)特優1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10,000元整、獎狀乙幀,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長於公開場合頒獎。
    • (二)優等2名,每名由主辦單位頒發頒發獎金3,000元整、獎狀乙幀。
    • (三)佳作若干名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幀。
  • 十二、附則:

    • (一)應徵稿件錄取與否概不退還,如需要留存稿件,請自行影印留存。
    • (二)得獎稿件主辦單位有修改權,且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。
    • (三)為避免應徵稿件與歷年主題重複,檢附歷年主題供參(詳見附件2)。
  • 說明:徵選實施計畫、歷年主題及主題徵求表可至本網站【檔案下載】專區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