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5 - 104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簡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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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格格 路 路 就 就 序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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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 甄 願 願 放 放
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查 查 名 名 審 審 序 序 榜 榜 到 到
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
1.本委員會依考生登記之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
2.正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志願序於備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前,則
取其正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
3.備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志願序於正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前者,
當該備取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,即進
行遞補分發;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,則不
予分發至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
4.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,則一併以增額
方式分發至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
5.獲分發之錄取生(經志願序分發錄取生)即取得分發後之校系科
(組)、學程之入學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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