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8 - 104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簡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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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104學年度重大變革
特種身分考生分發方式:就所登記的校系科(組)
、學程之志願順序,先以一般生身分與其他一般生
依總分數高低順序,分發於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
一般生名額,至額滿為止;未以一般生身分獲分發
錄取者,但若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有該類特種生外
加名額,且考生之該類特種生優待加分後之總成績
達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(含同分參酌標準)時,再以
特種生身分及依總成績高低順序,分發於該類特種
生之外加名額,至額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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